【补贴汇总】全国部分城市医疗器械行业补贴政策汇总

 

 

 

安徽省-合肥市

政策内容:对新获注册证并在我市投产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限非零部件类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国内首创器械、高值耗材),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000万元。
链接:
 
https://jxj.hefei.gov.cn/public/17331/108300513.html
 

 

 

 

江苏省-南京市

政策内容:支持创新药和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化。对首次取得国家创新药物、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本市产业化的项目,一次性给予相应的奖励。其中国家1类新药给予每个品种最高1000万元奖励,国家2类新药给予每个品种最高500万元奖励,国家3类新药给予每个品种最高200万元奖励;对创新医疗器械(通过特别审批通道获得)给予每项最高300万元奖励,其它第三类医疗器械给予每项最高10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额不超过1000万元。
链接:https://www.nanjing.gov.cn/zdgk/202210/t20221012_3720881.html

 

 

 

浙江省-杭州市

政策内容:
(一)支持研发创新。1.研发经费资助。(1)对新引进的创新药和高端医疗器械企业给予扶持,三年累计最高资助1500万元。(2)对获得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省科技重大专项的,给予配套资助,最高1500万元。2.支持创新药研发。对进入及完成Ⅱ期、Ⅲ期临床试验研究的企业,每年最高资助3000万元。3.支持医疗器械创新。对完成临床试验并获得CFDA注册受理的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以及进入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或优先审评程序的企业,每年最高资助1000万元。4.鼓励一致性评价。通过国家一致性评价的、开展临床有效性试验的企业,每年最高奖励1000万元。
(二)鼓励注册认证。1.获得国家新药注册证书的,一类新药奖励1000万元,二类、三类新药奖励500万元。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最高资助5000万元;项目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最高资助1亿元。2.医疗器械首次获得注册证的,对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以及创新型医疗器械的企业,每年最高奖励200万元。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最高资助1000 万元;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最高资助5000万元;项目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最高资助1亿元。3.对新通过GLP、GCP、CNAS资格认证的,最高资助200万元。
链接:https://www.xiaoshan.gov.cn/art/2020/11/9/art_1229293113_1675515.html
 

 

 

上海市

政策内容:优化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支持政策。放宽产品注册和生产必须同时在本市的支持条件限制,对进入国家和本市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由本市注册申请人首次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委托外省市企业(包括关联公司)生产实现产出的医疗器械产品,按照程序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的3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金支持;每个单位每年累计支持额度不超过1200万元。
本政策措施自2022年10月3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0月30日
链接:
https://www.shanghai.gov.cn/202223bgtwj/20221212/aebde57e6f4944a2b06695a13ac91777.html
 
 

 

 

重庆市

政策内容:
(一)鼓励创新产品研发。对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和生物类似药(以上均包含生物制品,下同)项目,按照临床前研究、Ⅰ期临床试验、Ⅱ期临床试验、Ⅲ期临床试验4个阶段分别立项支持,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20%的资金支持,资金支持强度最高分别为300万元/项、200万元/项、300万元/项、700万元/项。对获批纳入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医疗器械产品,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20%、最高500万元资金支持。
(二)鼓励创新产品产业化。对创新药每个奖励1000万元,改良型新药、生物类似药每个奖励500万元,中药经典名方产品每个奖励100万元,第三类医疗器械每个奖励100万元。对通过或视同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产品每个奖励100万元。
链接:
http://www.cq.gov.cn/zt/zcztclwz/detail.html?policyId=4380
 

 

 

河南省-郑州市

政策内容:
(一)对生物制品(预防和治疗用)、化学药和中药,完成Ⅲ期临床试验企业,给予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取得新药证书或生产批件企业,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获得医疗器械诊断试剂类3类及非诊断试剂类2—3类注册证书和新兽药1—4类新药证书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二)对药品(含原料药)或医疗器械首次获得FDA、CE、EMA、PMDA、WHO等国际认证的企业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得国际GLP、GCP资质的企业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GLP、GCP资质的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链接:
https://public.zhengzhou.gov.cn/D0102X/6488610.jhtml
 

 

 

 

湖北省-武汉市

政策内容:推动医疗器械提档升级。对获得二、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不含二类诊断试剂及设备零部件),按照前期研发费用的20%、25%分别给予资金支持,单个产品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000万元资金支持
链接:https://www.wuhan.gov.cn/zwgk/xxgk/zfwj/gfxwj/202111/t20211125_1859219.shtml
 

 

 

湖南省-长沙市

政策内容:
(一)对企业通过自主研发申报新取得二类创新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两年内(以审批部门认证为准,下同),给予该产品注册证20万元的扶持奖励,该产品在园区生产、销售且累计实现销售额达1000万元的,再给予30万元的扶持奖励。企业通过自主研发申报新取得三类创新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两年内,给予该产品50万元的扶持奖励,该产品在园区生产、销售且累计实现销售额达1000万元的,再给予50万元的扶持奖励。单个企业年度累计最高补贴200万元。
(二)对企业通过自主研发申报新取得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两年内(非创新类,不含组件),给予该产品10万元的扶持奖励,该产品在园区生产、销售且累计实现销售额达1000万元的,再给予30万元的扶持奖励;企业通过自主研发申报新取得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两年内(非创新类,不含组件),给予该产品20万元的扶持奖励,该产品在园区生产、销售且累计实现销售额达1000万元的,再给予40万元的扶持奖励。单个企业年度累计最高补贴100万元。
说明:以上两条政策,同一款产品取得的注册证择优申享不可叠加。
链接:
http://zwfwnew.hunan.gov.cn/sqzc/#/policy/detail/1163796561843109888

 

 

 

山东省-济南市

政策内容:支持开展创新成果转化。对新获得批件或注册证书且在我市生产、结算的创新产品,按以下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第三类创新医疗器械或甲、乙类医用设备每个品种奖励300万元,其它第三类医疗器械每个品种奖励100万元,同一年度每家企业最高可获得奖励600万元;加速防疫物资产品研发和产业化进程,对研发和生产的疫苗、核酸检测类、救治药品、医疗设备类等疫情防控产品首次取得三类医疗器械、创新药物注册批件的企业,每个产品分别给予2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链接:http://www.jinan.gov.cn/art/2022/10/9/art_2608_4931443.html

 

 

 

广东省-广州市

政策内容:对自主研发并承诺在我区生产的高端医疗器械、仿制药及化学原料药给予奖励:对取得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证书的,每个产品首次注册证书,经评审按核定费用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
链接:https://www.gz.gov.cn/gfxwj/qjgfxwj/chq/qbm/content/post_97547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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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4-12-24 08:20